1.门窗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门窗构造应平整简洁、不易积尘、容易清洁。
2)门窗表面应无划痕、碰伤,型材应无开焊断裂。
3)成品门、窗必须有合格证书或性能检测报告、开箱验收记录。
4)当单扇门宽度大于600mm时,门扇和门框的铰链不应小于3付。门扇框与墙体连接应牢固,缝隙内应用弹性材料嵌填饱满,表面应用密封胶均匀密封。
5)门框密封面上有密封条时,在门扇关闭后,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。
6)悬吊推拉门上部机动件箱体和滑槽内应清洁,门扇关闭时与墙体应无明显缝隙。
7)安全疏散门如设有关闭件,应安在方便打开的明显位置。安全门如为需要临时破开的结构,破开工具必须设于明显位置,并应牢靠放置、取用方便。
8)门上的把手如突出门面,不得有锐边、尖角,应圆滑过渡。
9)窗面应与安装部位的表面齐平,当不能齐平时,窗台应采用斜坡、弧坡,边角应为圆弧过渡。
10)窗玻璃应用密封胶固定、封严。如采用密封条密封,玻璃与密封条的接触应平整,密封条不得卷边、脱槽、缺口、断裂。
11)固定双层玻璃窗的玻璃应平整、牢固、不得松动,缝隙应密封。安装玻璃前应彻底擦净内表面和夹层空间。
12)双层玻璃窗的单面镀膜玻璃应设于双层窗最外层,双层或单层玻璃窗的镀膜玻璃,其膜面均应朝向室内。窗帘或百叶,不得安装在室内。
13)生产化学、放射、微生物等有害气溶胶或易燃、易爆场合的观察窗,应采用不易破碎爆裂的材料制作。